財政部再次延長原料奶收購貸款貼息期
7月27日,財政部網站發布消息稱,近日,財政部下發通知,再次延長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期限至2009年12月底。貼息率仍按此前規定的3.105%執行。
財政部公告指出,這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精神,進一步加大對乳制品企業政策扶持力度,幫助乳制品企業解決資金短缺問題,切實保護奶農利益。
2009年初,財政部將原定的貼息政策實施期限,延長三個月至2009年3月底。
經此次政策延期后,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期限,已由原來的3個月延長至15個月。
2008年9月12日,衛生部確認原河北三鹿集團生產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樣品中,檢出了三聚氰胺成分。國務院隨即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響應,成立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。此后,更多的奶粉生產企業的產品中,檢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。該事件直接導致原奶收購量大幅下滑,普遍出現奶農倒奶現象。
為幫助奶農減少損失,保護奶農利益,恢復奶農信心,穩定奶牛存欄。根據2008年9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,中央財政對奶制品企業收購原料奶貸款實施貼息政策。
2008年9月26日,財政部研究出臺了《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管理辦法》,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。政策期限暫定三個月。該辦法規定,中央財政對借款人承貸的原料奶收購貸款,給予一定期限和比例的利息補貼。原料奶收購貸款貼息率為3.105%,貼息資金由中央財政從預算中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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