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農村部:規范畜禽屠宰廠(場)設立和管理
近日,農業農村部針對關于建立鄉鎮家禽家畜定點屠宰機制的建議,答復如下。
目前,國家實行官方獸醫派駐(出)制度,《動物檢疫管理辦法》規定,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向依法設立的屠宰加工場所派駐(出)官方獸醫實施檢疫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》明確了畜禽屠宰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,并規定對生豬以外的其他畜禽可以實行定點屠宰,具體辦法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制定。2023年,安徽省農業農村廳、生態環境廳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牛羊禽屠宰行業管理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了牛羊禽集中屠宰廠(場)的設立條件、審核備案程序等,要求各地向依法設立的牛羊禽屠宰廠(場)派駐(出)官方獸醫。合作社可結合自身生產實際,到附近的家禽屠宰廠宰殺家禽,或者按照有關規定設立家禽屠宰廠開展屠宰活動。
下一步,農業農村部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,結合畜禽屠宰行業發展實際,指導各地有序推進畜禽屠宰工作,規范畜禽屠宰廠(場)的設立和屠宰活動管理,依法高效開展動物檢疫,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,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養殖場戶增收致富。
編輯:岳含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