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五號 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〉的決定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(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) (2006年1月1日起實行)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
國發〔2005〕15號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 改革和完善獸醫管理體制,對于從根本上控制和撲滅重大動物疫病,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,提
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增殖、保護、開發和合理利用,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,促進漁業生產的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(第二十四號) 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〉的決定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
為提高飼料質量安全衛生水平,規范飼料產品認證工作,促進飼料工業和養殖業的發展,維護人體健康,保護動物生命安全,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、農業部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
(1999年5月18日國務院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,1999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6號發布)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的管理,提高飼料、飼
(DB37/T311-2002) 1 范圍 本技術規程規定了肉兔生產中飼料供應、營養需要、飼養管理、配種、選種、衛生防疫、用藥和統計記錄等的要求。 本技術規程適用于不同
頒布時間:1987年10月14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》(以下簡稱《漁業法》)第 三十四條的規定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 第二條 《漁業法》及
第一條 為規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動物的處置,消滅傳染源,防止疫情擴散,保障畜牧業生產和公共衛生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等有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 第二條 本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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